公司治理
本公司指定資源服務處為公司治理兼職單位,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
醫揚經營階層體認公司治理對公司經營及運作之重要性,積極推動公司治理,除已依「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並有效執行外,亦落實辦理內控自行檢查作業,且董事會及管理階層都相當注重及監督稽核單位之稽核作業之執行。
茲分別就「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所涵蓋之保障股東權益、強化董事會職能及發揮獨立董事功能、提升資訊透明度及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等四項原則,分別說明本公司執行公司治理之情形。
保障股東權益方面
1.鼓勵股東參與公司治理
本公司已依法訂定「股東會議事規則」、「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處理準則」及「背書及保證作業處理準則」,並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實施,相關交易或作業程序均依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股東亦可經由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股東會議事錄。
公司另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負責處理股東對公司之建議事項。
2.公司與關係企業之公司治理關係
本公司定有「對子公司監理與管理之辦法」及「關係人交易管理辦法」,關係企業間交易係依據上述之相關管理辦法執行;另有關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亦已於股東會說明。
公司隨時掌握主要股東名單(持股5%以上或前十大股東),並定期揭露持股超過10%股東之持股、股權質押及異動等資訊,以利其他股東進行監督。
強化董事會職能及發揮獨立董事功能
1.本公司目前設有董事七席,其中包括三名獨立董事,分別具有財會或產業知識背景,且每季至少召開乙次董事會。
2.本公司設有薪資報酬委員會定期評估董監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並提交董事會討論決議。
3.本公司設有審計委員會,由具產業、學界相關領域專長人員擔任,定期執行法定所定職權,如預算之決議、公司章程之修改、內稽內控制度之修改及重大之資金融通、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等交易,以及轉投資等重大財務業務決議事項等等議題,均會提報審計委員會決議。對於其所陳述之意見及平時對本公司提出之建言,本公司皆非常重視,並認真評估,藉以提升本公司之營運績效及風險之管理,達到替股東監督公司之功能。
4.本公司於董事會下設有稽核單位,訂定稽核計畫及編製稽核報告,每年底前會將稽核計劃呈報至董事會通過,且稽核會將每月稽核報告於次月底前送獨立董事審閱。
提昇資訊透明度
本公司除依照相關法令規章、證券交易所規定外,已建立網路申報作業系統、設發言人制度,另本公司亦非常重視與尊重各股東之知的權利,本公司股票公開發行後,即定期依照主管機關及法令規定上傳相關財務及業務資訊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並在必要時透過適當管道(例如:公開資訊觀測站或媒體),發佈重大訊息。
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
本公司致力於維護利害關係人如:員工、股東、客戶及供應商之利益平衡,並保持著暢通之溝通管道及尊重與維護其應有之合法權益,制定各項相關措施。
1. 員工方面:
本公司不定期召開內部會議,部門間或與全體員工共同分享目前營運狀況及未來發展計畫,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
2. 股東方面:
本公司充分揭露重大資訊,包含年度財務報表、年報揭露相關訊息等,以保障所有股東之基本權利。
綜上,各運作皆能健全公司治理,追求公司最大的利益,進而達成公司治理之目標。
資訊安全管理政策
資訊安全風險管理架構
為提升公司對資訊安全之重視及強化資訊安全管理,設置資訊安全單位,由本公司資訊單位負責,負責訂定資訊安全政策、規劃及執行資訊安全作業與資安政策推動與落實,並定期向公司核心主管報告公司資安治理狀況,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2023/12/20呈報董事會其執行情形。
資訊安全政策及具體管理方案
- 本公司於2011年4月通過ISO-9001認證,透過ISO-9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的導入,落實資訊安全政策,確保資訊蒐集、處理、傳送、儲存及流通之安全,透過內部稽核機制確保資訊安全落實與改善,以降低內部資安風險。
- 加強員工資訊安全意識,不定期發送資訊安全知識電子郵件及進行資訊安全教育訓練課程,宣導資訊安全知識。
- 每年至少一次依資訊安全緊急應變作業辦法進行實機演練,以確保緊急應變作業之適用性。
- 建置EDR + MDR 端點防護,強化伺服器及各端點的全面安全防護。
- 申請加入台灣網路危機處理暨協調中心(TWCERT/CC),以取得最新的資安情資及宣導活動來源管道。
資訊安全執行情形
為提升同仁對資安意識的提升,每年進行社交工程攻擊演練教育訓練,透過演練來增強同仁的警覺性,2023/9/12全員工人數144人參與演練。
智慧財產管理
智慧財產權政策
本公司為維護智慧財產權之管理,遵循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營業秘密法等智慧財產權管理相關法規。
- 專利管理
由產品研發處進行產品技術開發,委由外部專利事務所申請專利,申請獲准專利前該發明或創作有關之資料,均應負保密義務,並由公司統籌管理。 - 營業秘密保護
員工均簽署『聘僱合約書』與相關同意、遵守、保護智財文件與切結書,內容對智慧財產權及營業秘密的管理與保護有明確的規定。
各商標使用單位應使用公司之商標於商標註冊證上列示之商品及公司營業上,以維持本公司之商標專用權。 - 當年度執行情形
根據上述目標與計劃,截至2023年底,本公司對於智慧財產權之管理情況如下:
商標
國別 | 取得 |
---|---|
台灣 | 取得 2 |
歐盟 | 取得 1 |
合計 | 取得 3 |
專利
國別 | 發明專利 | 新型專利 | 設計專利 |
---|---|---|---|
台灣 | 發明專利 2 | 新型專利 35 | 設計專利 2 |
中國 | 發明專利 0 | 新型專利 6 | 設計專利 0 |
德國 | 發明專利 0 | 新型專利 10 | 設計專利 0 |
合計 | 發明專利 2 | 新型專利 51 | 設計專利 2 |
向董事會報告有關智慧財產相關議題
智慧財產為公司風險管理範疇之一,在2023年11月7日由董事會核准通過「醫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風險管理辦法」與「醫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風險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時,將該議題納入管理,並已於2023年12月20日就該年度之相關情況向董事會為報告。